长沙我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59:24
我父亲是长沙市塑料三厂退休职工(其退休工资一直是由社保局发),于近日因病趋去世。
请问我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不是去社保局领,要办什么手续,带什么文件?
请详细说明,重分酬谢!

第一,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社保局领取。
第二,所带文件包括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
第三,除以上文件外,建议你和当地社保机构电话联系一下,各地往往对手续有不同要求的,避免白跑一趟了。

根据有关规定,长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分别是:
1、丧葬费发放标准为:3个月的职工每月平均工资,即3×887元=2661元;
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10个月的职工每月平均工资,即10×887=8870元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5日内要通知居住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提供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火化证明》原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告知退休人员家属5日内通知原企业停发统筹项目外的各种补贴,在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养老金停发恢复”窗口做停发业务。由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照死亡退休人员参保机构不同,分类打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减少报告表》,逐级上报。由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后,报送到退休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管理服务处(科),由社会化管理服务处(科)通知业务处室作中断处理;死亡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携带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终止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处室终止后,将丧葬补助费向死亡退休人员原企业拨付。
企业管理的异地居住的、未登记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的办理,仍由原企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死亡退休人员亲属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死亡证明的原件殡仪馆应该已经收回了,如果你当时有复印件的就好了,如果没有,托人到殡仪馆取出原件复印几份留起来!
火化证明也要复印几份,去办理是交复印件即可,原件尽量妥善保管别交出去了!
如果原单位还在,先去单位工会开个证明,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去办理,如果你家里有几个孩子,最好几人带上证件一起去,不然有的地方需要你到公证处去公证家庭无财产纠纷!

是的

必须要带的

身份正 养老保险证 户口本 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