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采购业务员被开除,有6万元的一半款项未收回,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26:15
对方公司向我公司采购一批电脑,对方的业务员签收了我公司的送货单,应我与业务员本人很熟悉所以未签合同,同时送货单上也未敲对方公章,本约定货到后立刻付款,但是对方的客户倦款失踪(现已经被抓获)。后一个月在我公司一再催促下,支付了大约一半的货款约5万元,但是是用其另外独立注册的一家经营公司的抬头付款的,现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余下款项约6万元,我该怎么办?现对方业务员已经被开除,我现在去派出所报案有用吗?还是请律师上诉至法院,这样胜诉的概率有多大??应我司发票未开给对方,对方要求开给他,有必要吗??请各位高人帮忙建议,谢谢!!!
问题是对方公司不配合,就是一味问我们要发票,要是像你说的这么配合,早就应该还我们的钱呢,不开发票直接起诉他嘛?

你如若开票给他,相当于确认他们已经付款了,应该不要开吧。
经济合同纠纷最麻烦了,任何事情一定要学会留下痕迹。
送货单上没有公章,那有没有相关人员签收字样啊,如果有的话,那就应该还有点希望吧。
你们虽然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买卖关系,况且他们之前已经付过一部分款项,证明他们也承认了与你们之间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所以我觉得你的证据还是有的。
至于对方业务员被开除了,应该影响不大,毕竟此事件是在该业务员与对方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时发生的,他的行为应该是能代表公司的。关键是他能否协助你报案。

我是1L的,看到你的修改了!

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开了!

我怀疑有串通嫌疑!只不过后来分赃不匀!

那样有猫腻的话【70%可能性!】,就坚决不能开发票了!

直接起诉吧!

直接起诉对方公司的法人即可。

找公司法人啊。业务员被开除可以做证人。和你交易的公司法人是谁就告谁。因为对方业务员接收了送货单。他代表的是对方公司。事实成立。他支付你多少钱。你开多少钱票给他。他的客户卷款跑了,与你没有关系。前提是这家公司不是你的上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