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实施者应当具有刑事责任的能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25:33
犯罪行为实施者应当具有刑事责任的能力

实施者确实应该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能够定罪量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确定犯罪主体要件需要从两个生理和精神方面来确定。即刑事责任年龄和精神状态。刑事责任年龄是行为人是否达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需达到的年龄。精神状态也是区分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如刑法规定: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一说吧
只知道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