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到期老板不肯结工资,私自拿走自己应得的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55:46
我一个朋友叫我们帮她问一下。她在一家宾馆总台上班,就是登记客人入住的情况,已经上了一年班了,但考虑过年要回家的原因,已经提前好几个月向老板提出辞职,可老板一直以没有招到人为原由不让她走,眼看就要过年了,可是老板还是不理不睬。对她要走的事情不放在心上,因为吧台的钱都是她经手的,她想如果她要走在吧台把自己应得的工资拿走,不多拿走一分,这样合法吗?注:他们上班没有签什么合同的,然后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他老板那里有。<BR>

千万不可以私自拿走相应的公司的钱的,这样你原先是有理方的反倒是你拿走了钱,老板可以告你的,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盗窃罪或是财产侵占罪啊,而且你有身份证复印件在老板那里他要告你很容易的,虽然咱打工 在外面挣个血汗钱不容易,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的时候要签定用工合同... 如果你确定要走,你可以立刻告诉他: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提出辞职,他还要付给你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起按新的劳动合同法),希望你的朋友不能冲动做事,要和老板好好谈谈,他是已经违反劳动法在先了,告诉他关系的利害,再不行的话就到劳动局告他。希望你们能顺利解决问题,早日回家过年!

不合法的,私拿单位的钱,那性质就变了,还是最正规途径吧~

不合法

合理不合法,
但看老板追不追究吧,追究的话派出所报案
如果派出所没人的话,他就派出所打个电话,意思意思就可以,这种小案子没人追究的

不合法的,私拿单位的钱,那性质就变了。因为她没有签什么合同,自己应得的工资是多少呢?说不清的。人家报110,你就有理说不清了!可向12333劳动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