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之间因欠条引起的经济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04:10
我公司(甲方-需方)系橡胶加工及销售企业,某公司(乙方-供方)系橡胶原材料生产企业。在2004-2006年有合作关系,2005年6月份,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制造销售以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第三方罚款1.2万元,后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建议,情况略微好转后,又出现上述情况,根据我方多年生产经验来看,此情况系乙方在原材料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填放配料所致,后乙方在向甲方追讨货款时,甲方以出现上述情况造成甲方重大损失为由,据不支付货款(双方没有签订采购合同)

2008年12月,乙方将甲方起诉至法院,以2005年间甲方向乙方开具的欠条为由,将甲方及甲方采购部经手人起诉至法院,
注:双方在合作期间并没有制定采购合同及其他合同 ,由于都是小型企业所以没有任何发票及与本案相关的材料,协议等文件。
据统计,我司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远比乙方之货款巨大

由于属于小型企业,公司管理上存在缺陷,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我司是因为用了乙方的原料而引起的事故,请问我可以提交间接证据吗,比如 第三方企业给我们开局的索赔说明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甲公司应该积极准备材料就乙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问题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

如果不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这个案子对方有欠条,甲公司必然败诉。
找个律师帮你们整理吧。

好像过了诉讼期限了。
你们既然接到起诉状,建议以下操作:
一、向法院申请现同类产品的质量鉴定,作为质量问题的法律依据;
二、提交第三方罚款1.2万元的单据;
三、因使用乙方原料引起事故的科学鉴定;
四、计算我方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反诉。

祝你好运....

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甲方给索赔方交付的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

并且还要提供自己损失的情况。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首先应当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在这个案件中提起反诉,反诉证据为第三方企业开具的索赔说明及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