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方提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2:00:43
我妈妈在2003年的时候跟持有英国国籍的人结婚.结婚之后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没有联系.到了2008年.现在有5年没有联系.找不到他,也联系不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单方提出离婚吗?需要哪些材料?男方找不到的情况下,是不是只需要女方提出哪些证明呢?朋友们.帮帮忙,谢谢!追加分数!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单方提出离婚吗?”:可以。

2、“需要哪些材料?”:带上你母亲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男方“已经5年没有联系.找不到他”的相关证据。

3、起诉管辖法院是:你母亲所在地法院。

4、“男方找不到的情况下,是不是只需要女方提出哪些证明呢?”:
(1)首先,你母亲必须能知道男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国籍、国外的居住地等男方的基本情况,才能起诉,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被告不明确,法院无法受理。

(2)你母亲应提供与对方5年没有任何来往、无法取得联系的证明,可以是亲友和邻居的证言、最后与他联系的时间和方式等。

1、你妈妈可以在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5年没有联系,法院一般会判离的。

你好,你妈妈若在国内,可以在原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需要身份、婚姻、感情方面的证明材料和诉状。

很简单,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只要证明五年没有音讯就可以,法院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