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题一个题给5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3:05:31
1、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3、信用证的性质与特点。
4、海运提单的作用。
5、FOB、CFR、CIF和FCA、CPT、CIP这两组贸易术语的区别。
6、在国际保险业务中所使用的“仓至仓”条款是什么意思?
7、 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规定该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8、 何谓托收?其性质、特点和作用如何?
9、何谓逾期接受?逾期接受的法律后果如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逾期接受有何规定?
先赏5分。。每答对一个多加5分。9各题给50分
1.(一)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二)应是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三)必须互为有偿
(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 . 1 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这是共同海损的前提条件。
2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或者不可避免发生的。
3 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4 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3.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而开立;
(2)付款人为银行;
(3)是以合同为基础,独立于合同的契约;
(4)是银行的单据业务。
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4.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5.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4.运输单据不同
6.仓至仓条款是海洋货运保险单背面保险条款内的保险专用术语。它是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既不是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也不是发货人负责交货起讫的条款。目前常见的两大类仓至仓条款都在保险条款内列明
7.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