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被裁应获得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34:49
我在南京工作。今年5月份和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这个月18号通知我这个月底让我走人。原因是公司效益不好需裁员,并非我犯错等。且并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 请问我该获得哪几项补偿?补偿中的基数工资包括所有津贴吗?税前还是税后?

按照你的工资标准 工龄满一年大于6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赔偿,小于6个月按工资标准的一半制服

1.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企业应当履行;
2.你如果同意解除合同,企业应给你经济补偿。具体是:一个月的代理通知金,即一个月的工资;再加上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你在该企业已工作七个月,属于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且是双倍(未到期解除)。
3.补偿中的基数工资包括所有津贴(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数),税后。

1、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以上月工资为标准)。
2、你工作了8个月,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不包括单位的津贴、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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