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4:34:24
本人2002年12月进入集团公司,在昆山工作至2004年2月,后调任东莞独资公司任业务经理一直工作至今,两家为同一老板,合同是每年一签的,历年合同均有保留;现金融危机,公司业绩不理想,领导处处刁难,马上12月底了,合同也到期,如公司在12月底不续约的话,我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即使公司续约,在09年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变相逼迫我难以工作,有何办法可以离开公司又可以让公司支付赔偿金?年底了,每年年终奖金约2万,如公司今年不发或发很少,公司是否合法?(业绩约为去年90%)

要找约定依据,如果没有制度或业绩上的书面约定,奖金可以不发,不涉及法律问题。如果事先有在合同或其他的补充约定,在条件达到时没有给奖金,是不合法的。
关于合同,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在合同期结束)提前一个月通通知你即可,无需赔偿。

在这里,我想多说几句:
1.目前整体经济状况不好,员工与企业之间更需要多一些理解与支持。
2.业绩为去年的90%,没增反而减,是企业一件很不幸的事,团结一致,共渡难关。哪一个企业想发展,都不会“变相逼迫”好的员工,企业以人为本。
3.国内失业人员大增,企业和择业者都不易!!

年终奖金的问题 就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具体条款了! 合同到期 解除合同是不诶赔偿金的,但是要给补偿金,相当于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按照法律 他应该赔偿的 我们这有例子 问题不同的是人家没在集团上班 只是个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