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转为普通程序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2:28:05

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简易程序就转为普通程序,这一法律依据没有见到过。不过从法律逻辑上来说,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几乎每个案子都要提管辖权异议了。那法院的法官真要累死了,不仅每个案子都要审理管辖权的问题,而且整个案件审理的效率都会被拖长,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基本原则。因此,提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就会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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