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23:49
我父亲57岁,今年因癌症过世了。但是我的奶奶还在(90岁),家里有2套房子,全部是我父母的钱购买。一套有房产证,一套还没有领(有发票),两套都有宅基地使用证。名字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想要把这个房产证都换成我的名字(我是家中独女),我母亲和奶奶都同意,可是要去公证处公证,需要一万多,我实在拿不出来。(老公家还欠外债9万)而且房子也不会卖,继续由她们居住。可是那人说,如果现在不公证,以后我奶奶去世,那她的三分之一就可以分给我的大伯。我爸爸生前最恨他,我大伯也不怀好意,我也想争这口气。
1.如果我带我奶奶去公证处立遗嘱,不是先要证明她有这个继承权吗?但是要证明她有这个1/6房产继承权,我就得先付2万房产公证费?还是可以笼统的立一个遗嘱说她死后所有她的遗产都由我继承(这样只要几百元)?急!谢谢!热切盼望您的回答!!
2。好象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去公证处去说我奶奶放弃对我爸爸房产的继承权,不知这个哪一样便宜一点?我实在比较穷,而且公证后我也不会把房子卖了换钱,而是由我奶奶和妈妈继续居住。(我嫁在外地)

如果你奶奶同意将她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可以立遗嘱,不一定公证,可以找村委会作证明人,法院也会认可的。

你好,直接以你奶奶的名义将有关财产赠与你,并叫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