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12:52
我妈妈是一家公厂的清洁员,他们工厂没有辞退的理由就将她辞退了,她在那个工厂做了三年了,而她们签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也就是说从2008年~2010年的合同,一同辞退的有3个人,我想问一下,她们可以去劳动局告她们公司吗!劳动局会受理吗!

可以,你可以拿到三个月的资。
1。你要具备劳动合同有你手里。
2。你的工作证,工资条也是有例的证据。
3。无正当理由在不到合同期辞退你,你可以向公司索赔。
4。认识你的同事都是你的人证。
5。你还可索要保险。
我给你提供的是一些小小的资料,希望能帮助你的妈妈!
祝你们好运!一定要争取应得的哦!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补偿3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