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41:27
案例分析:甲公司通过介绍认识已公司丙,经协商由已提供早公司电脑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口头承诺,甲公司即给丙支票57200,已公司分别送12台电脑,计价33500,尚欠23700货款,后甲公司几次催已公司供货或退款.已公司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公司诉至法院问题:(1)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2)甲公司和已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已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甲公司199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年供甲公司北京牌电脑3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公司即交空白支票一张给丙,丙填写为57200元,入帐户.乙公司于6月和7月两次供甲公司北京牌电脑9台,黄河电视机12台,计价33500元,尚欠23700元未供,后甲公司几次催乙公司供货或退款.乙公司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公司诉至法院..问题:(1)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2)甲公司和已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已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甲乙丙丁是不是没写清楚?我怎么看不明白?

案例写得太笼统了。

1、如果甲有理由相信丙是代表乙的,那么属于表现代理。合同有效。

2、如果甲明知丙属于无权代理,那么合同效力待定,等待乙的追认,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