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否有约定期?或有效期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47:09
这起交通事故中,对方入院主要症状及体征:“腰部外伤一小时”入院。腰背部有压痛,腰部活动受限。X线示:L3压索性骨折。出院时情况:神智清楚,呼吸平稳,双肺呼吸音清晰,腰背部压痛存在,较前明显好转,腹平软,肝脾肋下未及。这种情况是否能评定九级伤残?

交通事故2007年5月17日发生,住院84天,住院期间活动自如。请问鉴定伤残是否在出院15天内进行,还是可以延迟15个月后,也可以做鉴定?
我这起交通事故,对方伤残鉴定是2008年11月20日要求交警支队委托鉴定,司法伤残鉴定报告时间是:2008年11月27日。,我是直到2008年12月15日,由法院通知调解,才看到以上信息(司法鉴定报告)。
对方在1年后去鉴定,居然拿着刚入院的拍摄X光片,评定9级伤残!!!
对方住院3个月,伤残鉴定是否应该是出院后的身体情况进行评定,还是入院的身体情况进行评定?

如果不服可以找理由申请重新鉴定,具体需要根据诊断证明、病例、鉴定机构资质、鉴定机构的选择是否合法等分析。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没有15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