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税务登记可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25:54
开业税务登记可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吗?还是只能用原件?

开业税务登记可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的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超期会罚款的。办登记时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房产证及复印件(房产为自有的)
3、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店的公章
6、税务登记表(税务大厅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