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开发商约定的交楼时间已过,如何到法院起诉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45:02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约定2008年10月5日交楼!但2个月快过去了!开发商还没有通知我收楼!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其违约金是总房价的万分之五,每日。总房价是42.38万!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吗?能拿到每日423800X0.0005=211.9元的逾期交楼的违约金吗?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交付义务,同时你本人在此之前也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那么你完全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起诉,但是要求在你也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比如说开发商在报纸上发了入伙通知了,那就是你的原因了,

违约金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未履行或者有争议标的的本金 所以你能拿到违约金的上限是42.38万
当然前提是在你没有违约的情况下 即开发商单方面违约 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