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筑民房意外坠楼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35:14
有灰工帮我家修筑6楼民房,因建筑工地上木匠修筑木板不结实,导致一名30几岁的人坠楼身亡,并且我家修房是由包工头承包的,包工头与工人签过保险协议。。我家也与包工头签过修房协议。。但只跟其木匠建立口头协议。现在这种情况的话,应该如何赔偿,特别是我家的赔偿,应该占有多大比例。而其木匠是否有法律责任。
真心谢谢!
我家是在修建新房子。是在以前的地盘上重新修的。我家的修房是让包工头修,自己只是负责材料等供应。 而且所谓的承揽人是我家么?但经过一系列咨询,有调查机关让我家赔16万。保险公司6万。包工头才7万。为什么我家赔偿这么高?而其木匠没有赔偿任何费用。

要具体判定你与包工头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与你们签订的修房协议的内容有关。
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受雇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雇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属于承包关系,则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而发包的,受雇人发生人身伤亡时,发包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施工方有相应资质,施工方承担责任,否则你家必须承担责任,即使签定了协议也无效。

木匠顶多承担次要责任,而且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

赔偿范围: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