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劳务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35:33
情况大体是这样的,我们公司试用期为6月,在第3月的时候,我下班途中出了一次车祸,公司给我的答复是没有转正,不能算工伤,请问新劳动法里有这样的相关规定么?如果有,请麻烦告诉是第几条第几款,谢谢
另外个就是,车祸后我休息了2个月,公司把这2个月排除在试用的6个月外,请问这样合理么?

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合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首先断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第3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4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商时别忘记了带上你的合同复印件!
后面的我认为也不合理,因为公司已经跟你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规定,如果再加两个月的话说明又重新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很显然此决定不合法。

解答如下:
第一,从你第一天劳动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便在试用期,发生事故也应认定工伤。
第二,交通事故的工伤必须对方是机动车辆造成的。
第三,既然是工伤,只要在医疗期内,工资照发。
至于法律,我就不给你一一列举了。第一条是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是劳动部的规章,第三条是工伤保险条例。

不合理,试用期也算在工伤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
也不应该排除在外

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没这种规定的,你可以打12333投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