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斑马线上行走被机动车辆撞伤怎样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12:16
我母亲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时,被刚下高速的机动车撞伤了。造成骨盆骨折,无法站立,医生说必须在床上躺上2至3个月,需专人护理,接屎接尿。我母亲为过敏体质,无法用药。想回家静养,我们该向肇事司机索要多少赔付合理?赔付内容包括哪些?急于答复~ 谢谢!

机动车是全部责任

赔付是:
治疗你母亲所产生所有的医疗、药品、合理的专人护理等费用(医院必须能开出发票的费用)
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

而且就算你母亲病愈出院 但是过了几年后 因为这次事故导致的其它病发症 而且有国家承认的鉴定部门出具证明的 你依然可以去法院要求赔偿 而且法院是支持的

望你母亲早日康复

理赔多少是按照实际发生计算的 不要跟肇事司机说给多少钱就完事这样的话

机动车是全责 ,赔付是有计算公式的,你可以找交警要,你母亲在出院以前,你要与交警构通问他出院以后医药费怎么办,好象是出院以后医药费就不再管了,你一定要问好

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上面的就是赔偿内容,赔偿金额由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