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停薪留职的方式变相裁员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31:33
我跟公司也有合同,我是08年3月进来的,到12月底公司要裁员,但是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们,为了不对我们进行赔偿,公司以停薪留职的方式变相裁员来逃避补贴1个月.
我们如果打官司的话,把握是多大.需要多长时间.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请真实的帮助我们,不要复制别人的内容,谢谢.

停薪留职这么做是可以的,但是每个月必须给补贴!!
而且这还要征求职工的意见,要是职员不同意那就是属于变相的单方解除合同,
公司应该给2种方案,1:裁你给你补偿。2:停薪留职征得员工同意(并且有个期限)
像你这样的,那公司就是违法了,你可以去找劳动仲裁!!
具体你可以打12333(免费的)咨询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劳动者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个原则:“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 公司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以劳动者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不可以,发放工资不得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