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强险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偿,懂的进来帮下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2:20:15
我开的车撞到1辆电动车,无人员伤亡,经事故科调解,我全责给对方修车,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的费用是1150元整,后我拿到手续去保险公司,1个月后结果出来赔偿500元?这个赔偿合理么?我是全责,有事故认定书,修车的证明,有对方开的收到钱条,手续齐全,合理么?如果合理为什么?
保险公司拍的有照片,但是没有估损,可是那个修车的是固定的地点,并且跟保险公司有联系的,我挺郁闷的郁闷啊! 我想再强调一下,给对方修车是在定损处定的损,并在他们那里修的车,我完全走的是公家的路线,不是自己弄的,我说下流程,出事后报警并且叫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拍过照走啦,到事故科交警让去定损处定损,定损过之后盖的有公章和我还有对方的签字,最后我交到保险公司的有身份证明,事故认定书,定损处的定损单,对方的收到钱条。还有如果我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我应该去找谁理论?保险公司?还是其他什么地方,如果找保险公司找谁?难道找他们的接线员?

你保交强险了,交强险有责任(不分主次还是全责)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保险公司照相了,那你为什么不让估价员估价。正常程序是先由保险公司照相,然后在修理厂对损失进行估价,估价单因该由你本人还有修理厂确认签字(修理厂签字是可有可无)关键是你在估价单是签字了吗?如果500你签字了,那你只有认倒霉了。如果没有那还有希望可以要回来。要回来有两种方式1直接找保险公司协商,让他们给你追加赔款。2拿照片到物价局对损失修理进行评估出据物价局的估价单。物价局的估价单属于政府行政定价的标准了。拿上东西(交警队责任认定,修车发票,没有原件要复印件让保险公司盖章)到法院,告不赢我跟你姓。
平安的是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接线员全中国的都在一起在总部接电话,接线员就跟机器人一样没有用的。只有在保险公司的理赔部看有没有机会了

保险公司有免陪额度的,全责免陪20%、主要责任免陪15%、责任对半10%、次要责任5%。
1150X80%=920
这显然不合理,应该是理赔理算环节的事,你最好打客服电话咨询一下,人保95518.

问题是对方修车时你的保险公司有没有进行拍照和估损?
如果没有,那么保险公司对损失有权重新核定!

如果你是到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定的损,出具的定损单的话,那正常情况下,就应该按照定损单小于或等于的金额来赔尝,而且交强险中承担第三者的物损是2000元,不应该只赔500元。至于为什么只赔500元,具体原因不好说,也有可能是材料不齐全之类的,因此我建议你去直接找保险公司的核赔人或理赔部经理来探讨、协调。接线员和普通缮制员工恐怕无法帮你解决问题。

保险公司不会根据第三者给你开具的修理发票或赔偿收据来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修车之前没有经过保险公司或者物价部门核定电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赔偿.

交强险,全责财产最高赔偿1000元,根据提供的修车正式发票及材料单,私了的赔偿不算。你可以查一下赔偿明细,应该有单子的,看一下哪个赔了,哪个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