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题紧急求助——送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10:37
请你谈谈对此案的处理意见
不要只有口水话,加点专业语言之类的,最好是分析
谢谢了
此保单是张女士和孙先生在婚时候订立的,前2年所交纳的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孙先生对该保单可获得一半的保费,即3100元,由张女士给付,如果退保,按前2年退保金比例给付,但是不存在获得什么保险金,因为此时,孙先生和张女士已经离婚,不具备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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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看了一下楼下的2位的回答,故补充以下几点,⒈投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的,但当投保人死亡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存在保险利益的2种情况下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办理保全服务更改的;⒉引用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张女士有按时交纳保费的义务,孙先生仍为合法受益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已经不具备保险利益,他们的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何来孙先生仍为合法受益人?合法又是哪儿合法?楼下的专业还不到位,还要多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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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回答能够为你分忧。
投保人撤保就是了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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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案例我还真没见过,说点个人看法吧。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在一份保险合同中一般是不能变更的,变更后意味着合同终止,应重新订立。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而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但保单退保时可以由投保人自由决定而不经被保险人同意。所以双方都拥有对这保单的很大的权利。
所以,在这个例子中,如果不想退保损失,可以让张女士补偿其一半保费,并变更受益人。
一半保险金,5万?开玩笑!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有5万的话,干脆不管原保单,重新买一份就是了。
若丈夫不同意,则被保险人停止交费,并变更受益人,气死那丈夫。
不过,为避免无谓的争执与未来互相不信任,建议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