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项工程验收完工(形成固定资产),但仍欠工程款可以结转吗,欠款帐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5:40:00
未设专项结余科目,直接结转,(假设:拨入专款10万元建房,专款支出10万元,现已完工验收,结算价是12万元,我的做法是:1、借:固定资产 12万 贷:固定基金 10万 贷:应付帐款 2万),但总觉不妥,如果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相等都为12万元,那么应付帐款如何处理?

只要工程验收完工,且其决算已经过审核,即可结转,与是否欠款无关。
工程经过施工方、建设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五方验收签字后即为竣工,但其单项工程的决算价要经过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出具报告,总决算价要经过财政审核确认,这项工程的总造价才是固定资产价值。

你举的分录中,不可能一次性借:固定资产12万元的。因为财政投资工程支出要先在“专款支出”科目中归集,待竣工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你的专款支出已经有余额10万元了,结算价12万元,超出的2万元仍记“专款支出”,正确的分录是:

借:专款支出__2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__2万元

待决算批复后,财政补拨工程款2万元
借:银行存款__2万元
贷:拨入专款__2万元

借:拨入专款__12万元
贷:专款支出__12万元

借:固定资产__12万元
贷:固定基金__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