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各有何利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18:44
个人独资要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要双重纳税。所以,我感觉要开这两样公司都不合算。可以把自己1%的股份让与亲属,开个名义上有两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想法对吗?

是的,只要有另外一方,就是投入1块钱也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了。
一人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和股东的难以区分时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同与个人独资企业。
至于你说的双重纳税到是没听说过。不知道你是不是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而纳的税。要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话就只承担企业所的税,个人拿到的分红不同于个体工商户,应为个体工商户没有企业所得税。所以一人有限公司只交纳企业所得税就行了。

1、独资企业的优点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2、独资企业的缺点
虽然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