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又背书转让给别人我公司需要做帐务处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4:33:15
1、我公司收到买我公司货物的甲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因承兑期限还有一个多月,同时我公司又欠卖给我公司货物的乙公司货款,我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乙公司,在收到汇票前我公司已将买卖的业务做完了帐务处理。转让完后我公司没有任何有关的汇票的原始单据,请问如果需要做帐务处理我公司没有任何关于汇票的原始单据,如果不需要做帐务处理,我公司已做一进一出的应收及应付又怎样平帐?
2、如果我公司想收下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汇票已经过六次的背书转让。也就是出票人与我公司无业务往来,而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背书转让给了我公司,所有背书都只有银行的印鉴,并没注明由谁转让给了谁,到银行办理承兑托收时,另外填写的托收单据上没有写对方公司名称,只有某某银行名称。请问即使款项托收回来,与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名称不符,能作为记入欠我公司货款的这家公司帐的依据吗?

1、收到承兑汇票时将承兑汇票正反连同粘贴的背书单一起复印做为做帐依据,借应收票据,贷应收帐款;2、付出承兑汇票时,同样将复印件留下,借应付帐款,贷应收票据。
2、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出具给收款人,收款人转让背书时应在背后背书栏第一被背书人处填写被背书人的单位名称,并在下面空格处加盖本单位财务印鉴,依次背书同理。
但现在很多单位都是直接跟在后面加盖财务印鉴并不写被背书人名称,最后一家收票的单位就得依次将前面的单位名称填好,比较容易出错,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托收或者贴现最好请银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多次背书的承兑汇票,只要最后一家跟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就没什么问题了。
收到承兑汇票时已经做了贷记应收帐款处理,托收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就行了。

收到汇票时: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将汇票背书转让时: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三个科目余额为0,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把银行承兑汇票第一张复印,做凭证时附后作为附件,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你们公司的账看来弄的很清楚,可能我们是乡下地方各方面都不是那么。。。。。我们这边从来就是这边收了承兑转手就付出去,自己弄个内部帐有数就行。承兑就是那样哪有什么原始单据,你盖上章再转让出去了以后,等到期了谁上银行提现的时候不管转了几手银行就有数了。具体你可以咨询银行,一般职员我估计他们也不懂,找个主任或是专门办理的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