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房子用于出租的分录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05:59
某公司于2007年1月购入一栋房子,用于对外出租,购买价30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30年,净残值20万元,假设该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当年租金收入300万元,已存入银行。要求编制购房、当年折旧、收取租金的会计分录。
请问我做的对不对?
购房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3020
贷:银行存款 3020
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3020-20)/30=100
贷: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00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

2007年1月购入,那就要从2月份开始提取折旧,也就是说2007年只提取11个月的折旧。
折旧的分录是: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注意这个“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是个一级科目,而不是累计折旧的二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