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房屋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29:14
房子的继承权,我的父母离婚了,我今年24岁,我父亲住着一套房子所有人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如果再婚之后,(对方也有一个儿子)将来这个房子由谁来继承?如果产权证上再加上我的名字的话,会怎么样?如果父亲一直没有再婚会怎么样?

再婚的话,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所以不会作为你父亲和之后妻子的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果对方的儿子是未成年,将来你父亲对他尽了抚养义务或者那个儿子对你父亲尽了赡养义务的话,他可以适当分得你父亲的遗产,当然房子归属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分配了。(也就是说,对方的儿子只要在你父亲百年之前尽了赡养义务,是有继承权的。此外,他将来亡故时的妻子,还有你爷爷奶奶,加上你都有继承权——只要他没有立遗嘱)

产权证上加了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你和你父亲共同所有。如果发生继承问题,那么房子的一半首先是你的,还有一半是作为你父亲的遗产。

如果父亲一直没有再婚,那么他的遗产就由你爷爷奶奶(如果还在的话)还有你继承。

如果你想最后能获得你父亲的大部分遗产,要么你父亲立遗嘱,要么你好好赡养善待你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