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与增值税的征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26:28
税法上说

“无论租赁的货物和资产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

我觉得这句话真他妈放屁,连主语都没有。
“不征收增值税”到底是不像谁征?

比如A:资产销售方
B:金融中介
C:融资承租方
A销售给B,B租赁给C。不征增值税难道是说连A的销项增值税也不征吗?
如果不征的话,岂不是融资租赁成了避税天堂?
如果征的话,通过税负转嫁,岂不是最终转移给了B或者C,那这句话不是放屁吗?

不懂,垃圾税法,请求解惑。
先给50分,不行再追加100。谢谢了。
回答一楼:最终承担交给使用者,那么融资租赁的关系,最终使用者是B(所有权使用者)和C(所有权使用者),那么也就是说他们不需要计提“进项增值税”对吧?那对应的由A缴交的“销项增值税”也就不用缴交了吧?那所有的固定资产都用融资租赁购买好了。

可事实是怎样?

你说的税制改革,是从生产型改成消费型,是说固定资产的进项可以用来抵扣其销项税额,跟我说的这个没关系。

回答二楼:那最后A还是把增值税转嫁到了B上了啊!那“融资租赁不征收增值税” 这句话怎么理解?

理解问题。你说的ABC中只能征A的增值税,因为他是资产的销售方,当然税款是转嫁到B了哈,因为增值税最终都是转嫁到消费者的。再说说B和C,其租赁行不属于增值税范围为应交营业税。
“回答一楼:最终承担交给使用者,那么融资租赁的关系,最终使用者是B(所有权使用者)和C(所有权使用者),那么也就是说他们不需要计提“进项增值税”对吧?”B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啊。

“回答二楼:那最后A还是把增值税转嫁到了B上了啊!那“融资租赁不征收增值税” 这句话怎么理解?”楼主搞清楚哈,你关系没理顺,融资租赁的是B和C之间的事和A没任何关系,A和B之间是商品买卖关系哒。

? 增值税本质上来说本来就是由最终的使用者承担,中间过程方只对其过程的增值额纳税,不明白你为什么说话那么冲动,诧异
现在税制改革,固定资产购进能抵扣增值税,对融资租赁有一定影响,可能导致其增值税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