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帮我看下吧:公司主动解雇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30:42
我是一家半国营企业的员工,是从2007年6月28日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第二次签合同有效期为2008年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
今天公司给了我一个通知,内容为: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员工:
我公司由于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业务大量萎缩,经营越来越困难。公司鉴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对人力资源作调整,工程部现有人员13人,按人力调整计划,工程部需裁减部分人员,根据考评的综合条件及原因后,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于2008年12月30日下午三点前到公司行政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
2008年12月29日

就是这样的
请问是不时以下补偿法
工作时间2个月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1个月
加上本月工资1个月
加上年终金
我的应得金额=合同工资/月X4+年终金-应扣金

急!!!!!!!!!!!!

这种情况.现在社会出现的很多.
不过主要看你公司裁员后的补偿是怎么安排的.
你可以了解下劳动法.

具体情况还是自己去查查好.也是一个学习过程.
现在这社会太复杂.我们都需要有这种法律意识.
祝你好运!

像今年这种情况太多了,你最好到劳动局去问问是最好的。像这种半国营企业的好像一般情况下没有按合同办事,是要赔偿三个月工资的。具体的自己去问下专业人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