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院证明.和交通事故的问题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43:05
上个月骑摩托车撞了一位老人.
住了一个半月院.
今天出院了.
请问..
出院证明.我是否可以拿到..医药费全是我出的..
我想留个出院证明.省的以后对方赖帐说病没好.就让他们出院了..
请问有这个必要吗..

即使有出院证据,也不能说明对方的病情已经痊愈。如果你要了解对方病情治疗情况,可考虑出具对方的身份证,复印有关住院病历。另外,如果对方起诉,可向法院申请调取病历。

医药费全是你出的,难道你不去保险公司报销么?只有等对方出院了,你们双方才可以去交警队事故科调解,病没治好则不能调解,所以有事故科给你做证,不用怕对方赖帐。出院证明也可以要求对方复印一份给你。

让对方写一份收据给你,并叫其签名确认(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身份证号码。
这样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了

这个问题你没有讲清楚,事故是否已经处理好了。如果好了那么有交警开出事故调解书,你手里应该有一份。如果没有处理那么你也不用管了,也不用再付钱,等交警通知你处理就可以了。交警的处理结果也就是说事故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