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懂动合同法的帮帮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2:34:28
租房问题!我租了门市一间。是11月15号签的合同。我是12月5号门市开张。12月15号管电的普查投漏电。发现我所租的门市偷电,(偷电方法他是在电表箱里面多接了一根线,让电表转速降慢,电表外是有个盒子的,要专业的钥匙才打得开)要处罚600元以上。我给管电的说我不清楚我没做过,他们就找到房东,要房东给。房东来找了我,说应该我给她只管租房,而且租房时合同上写有租房期间一切债务由租房人承担。我就不服了。为什么不是我做的我要来给钱。要来背这个偷电的名声。以前的租房人是个开馆子的,我现在开的是电信收费,卖些小饰品。除一台电脑外无其它用电设备,下午4点就关门晚上不开的,一月根本用不到好多电。希望大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办,主要是看下如果我不认打官司能赢吗?

如果你与债务人没有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且该债务人有许多债权人,建议你尽快想办法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然后尽快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至少能保证你的债权能够得到履行。但是,切记,如果你是在法院立案前申请的财产保全,一定要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因此,你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应该不是什么不利因素。
此外,如果债务人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但却不积极要求偿还,你也可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保护你的权利。如果仍须交流,欢迎致电shanfu2004@163.com 。

如果打官司你应该能赢!

尽管"租房时合同上写有租房期间一切债务由租房人承担"。但这是指合法的并且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而偷漏电属于非法的事情,而且在你租赁之前房主已经这么做了,你并不知情.所以全部的责任应该由房主承担.----这个"违法"的债务是在租赁之前已经发生!

结论:
您这样的情况最好及时交上处罚的款项,同时要求电力部门出具偷电的具体凭证及数据,您记得也要做一些证据上的收集,比如,您把您日常用电的电器和工作时间做个统计。如果您能证明偷电的时间是在您租房子之前发生的,那么您可以找房东商量。

原因: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您租赁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失由您承担,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像您这样的情况,由于在租赁商铺前未做好全面的检查,对于您上家闯的祸您只能自己吃进,除非您能揪出上家偷电的证据,电力部门那里您要尽量合作,因为,他们有权因为您的“不合作”而切断您的供电。

参考法条: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 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很简单你根本就不用理房东,因为是他偷的电,房主也是他,只能由他接受处罚。 如果到时候他要你给钱的话他就要起诉你,他必须要提供你偷电的证据,这个证据恐怕他不好收集的到,而且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赢不了官司,你呢最重要的是做好收集证据的准备,就像楼上所说的,做一个具体的用电统计。有备无患,有了证据黑的他也不可能变成白的。

我是律师,告诉你,你一定能打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