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及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23:22
如果甲和乙在丙不知道的情况下,将丙的笔记本电脑卖掉且将钱花掉。后被丙发现报案,甲和乙被带入警局后获得保释。现在丙可以起诉甲和乙吗?如果可以那甲和乙该怎么办?会被判刑吗?如果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使丙不起诉吗?如果赔偿甲和乙要怎么赔偿?

当然可以了,根据笔记本的价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或刑事盗窃。甲乙可以主动和丙和解三,主动承担责任,至少把笔记本钱赔了三。笔记本的价值至少可以达到刑事上的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严格的说已经达到刑事追诉的范围了。最好的办法是和解,这就是传说中的“刑事和解”哈。

如果是丙将笔记本交由甲与乙保管,他两卖了,就是无处分权,购买合同效力待定,若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那么丙没法要回来了,可以要求甲与乙赔偿损失,可以以侵权(侵害丙的所有权)或者违约(违反了保管合同),这个够不成刑事责任,是民事的,但是如果是盗窃就是刑事的。至于还能否起诉,还没学到,无法解答。你可以到一些法律网站请专业人士解答。而且情况说的不是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