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让辞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38:02
我在这工厂,,工作了4个月,进厂时他们说要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我11月份交的辞职书,到了12月分那个主管说不能走,说没人,要到厂里放假才能让我走,,我很郁闷,,怎么办哦,,
厂里还押了一个月的工资在那咯。。。郁闷啊。

真烦。。第一次进厂来这套搞我

1、工厂不让辞职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了,继续做满一个月后就可离开了,无需单位的批准同意.因此,你只要在提出辞职报告的一个月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主管如此做是违法的,不用理他.
厂里扣押工资更是违法行为,如今正在严查恶意拖欠工资,只要一告准行.

你进厂有签合同吗?如果没有工厂违法了,还有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