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的查车,撞死了人,怎样讨回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44:16
12月26号凌晨1点多,城管执法的警车在山东高密华达立交桥上把一辆货车截住检查,检查过程中,从后面来了一辆带人的摩托车,撞到了货车的尾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城管人员出事后,逃离了现场。

这件事城管的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讨回公道?

现在想立案,向那个部门报案? 当时看清了警车的车牌号,有目击证人

先向交管部门报警。因为这属于交通事故。
货车司机是有效证人。
如果城管在检查时没有设立任何注意安全标记,加之,出事后城管逃离现在,所以城管就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是这样,货车司机也要找城管的,他肯定不愿承担这个责任。
这件事先由交管部门来处理,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报案吧,交警,公安,派出所,都去。总有人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