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超级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22:04
08年12月18日因感冒到北京市长阳社区医院输液,社区医生并没有询问病人是否对某些药物过敏的情况便给病人输液,连续输液输了两天发烧现象并没有什么好转,反而一直高烧(38.5°-40°),因不见病因好转从而转院到北京市长辛店医院就医,再验完血液后告知本院无法对其进行救治,需转院到宣武医院,于是紧急转院得宣武医院,但宣武医院已告知无法就知需转院到协和医院,到了协和医院由于病人过敏严重,所以不敢使用药物,仅输了一袋抗过敏的药物,便告知回家看诊,第二天不退烧再到协和医院就诊,由于当晚高烧40所以转院到房山区401医院,第二天晚上病情加重,直接转成了剥脱性皮炎,严重可导致病人死亡。情急下联系朋友将病人转院到北大第一医院进行就医,得到北大第一医院的重视后,病情得到了控制。但至此病人生活还是无法自理,只能是躺在病床上,而且只能是向右侧卧。眼镜肿至到基本无法看到物体,并且一直分泌液体,导致眼镜可能会粘连。背部皮肤基本脱落,嫩肉上敷着消毒纱布,下体也相当严重。本人是该病人的女儿,今年19周岁,父亲在外阜出差,面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虽然母亲得到了救治,病情也没有在恶化,但是于情于理还不满20周岁作为女儿的我仍想为母亲讨一个说法。请知情人士速回复,谢谢您的帮助,祝您新年快乐。

当然是先跟医院协商,提出你的条件。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正式到法院起诉该医院。 法律所需要的费用你应该也明白了吧,是输的那边全程负责。这是医院一个简单的忽略给造成的后果

虽然帮不上忙,但我支持你!!!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