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支招!关于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34:18
我和老婆刚生了孩子刚果满月! 由于种种原因想协议离婚,但孩子的抚养权意见不一致,她想要,我也想要.我想问的话如果孩子给她 她口头答应自己养 然后协议上注明我以后不承担抚养费 能有法律效应吗?以后她如果反悔运用法律手段要承担抚养费。我是不是还要负责抚养费啊~~~ 离婚真是件很不好的事 可她执意和我离 我也不能赖着人家 我们都不大 结婚一年 教教我该怎么做吧!
那刚出生的孩子如果上法院是不是孩子的抚养权优先归女方啊?如果她有了抚养权我应该出多少抚养费啊?

您好
根据您对案情的叙述和现有材料情况,本律师对您的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分析
协议离婚是法律允许的,但是孩子的抚养义务不能由你们2个人协商一下,就免除了,这一条是无效的

律师建议
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到18岁

鉴于您提供的材料有限,以上分析、建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法律依据、也不构成本律师对案件的任何承诺。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律师某某

你们之间对于孩子的抚养的协议没有效力的。

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你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抚养费你不是给她的,而是给你的孩子。从法理上讲,你和你妻子之间的协议不能侵害你孩子的权利。

你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比如你们之间谁对孩子的将来成长更有利,再比如离婚中谁负有过错,等等。

抚养费的标准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你个人的经济状况确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此约定在双方间有法律效力,但如子女以其自己名义来诉讼要抚养费则是可以的。

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免除,如果将来对方反悔,还可以继续主张抚养费。

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不会因双方约定而排除抚养义务。所以你们的约定无效,你还是有义务出抚养费的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以上的司法解释,只有母方属于上述三种可以由父方抚养的情形,你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法律允许男女双方协议子女随女方生活并由女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是,关于孩子生活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