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伤后双方已调解是否还属于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32:10
我的朋友五人把别人的手掌打骨折了,对方报案了。然后我的其中一个我朋友被警察抓了,经过第三方调节,对方已经写了调节书说不再追究我方刑事责任,我朋友一个人签了字并当时就赔了对方3000人民币。但是警察说一定要五个人都要到派处所去录口供,现在已经有三个人已经录了口供,另外两个人已联系不上了,警察说如果没有在他要求的时间之内另外两个人没来录口供,就把他们五个人作为通辑犯散布到网上去!请问他们三个已经录了口供的人也会被抓起来吗?还有如果真的被抓了,他们会被判刑吗?会判几年呢?
那个人的伤势不是很严重,只是手掌有点骨折!

轻微人身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经过调节被害人不再追究的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所以不会有事的.

这个不属于自述案件吧,属于故意伤害罪~轻伤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你的案情,我不敢下结论会判上面~不清楚你说的骨折~

(若是重伤的话,那调节了后也没用的哦,也属于犯罪~,重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