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中 亲家是否可以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2:36:02
本次选举,其中候选人之一的亲家,在选举委员会担任要职,为了公平起见,和避除嫌疑,是否可以要求其离开选举委员会 如果可以 依据是什么?尽量详细些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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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回避制度好像只有2种,

1是审判回避制度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2是公务员回避制度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任职也有回避制度.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所以选举中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回避的

可以担任
亲家这种关系,在规定中不属于回避范围,所以你无权要求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