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违章处理通知书是否有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24:23
我是在2009年1月2日收到的处理通知书,处理通知书上的日期是2008年12月03日,上面的违章日起是2007年9月7日,这样的处理通知书是否有违法?

不违法啊!由于交通部门办事效率问题,完全可能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在2007年9月7日以后,你的车有没有年审过,如果有过年审,而且通过了,那你就不用管他,如果没有年审,你可以等到你年审的时候,如果有违章的话你再去处理也行,电子警察是没有滞纳金的,所以不用管他的处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