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忙找这两个法律名词的释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18:23
物的担保
共同民事责任

物的担保是指由民事主体以其自身特定的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折价或变卖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优先得到清偿。在某种意义上物的担保并不完全等于担保物权,但在我国目前基本上可以将两者等同。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对应,共同构成物权法的他物权制度。在我国,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三种形式。
不规范地通俗说,以物作为担保。
有“共同民事责任”这一名词吗?如果有,请民法理论家赐教!我先回答另一类似名词:民事共同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法上的后果。在民法理论上,民事责任通常有三种分类法,一是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二是分为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三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在侵权行为法中,有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之分,共同责任可分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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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担保就是拿财产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
共同民事责任是说共同侵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责任承担连带或按份儿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就是两个人共同承担某一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