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产销售自制药品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6:36:58
一个老中医研究出一种神气的药品 效果优秀与其他药品
但是又不想公开 就自制了一些给一些朋友吃效果非常好
然后这些朋友又介绍别的朋友买。。。。。。。。。。
随后老中医开始小量的做药卖给需要的朋友这些朋友又转卖他人
请问触犯了哪些法律
那些转卖的人呢 如果转卖的人谋取了大量的钱财呢

1、如果想生产并销售这种药,还是依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开个药厂。
2、老中医是否有自己的门诊?中医开的药属于复方药,一般的诊所也可以代煎。如果老中医只是来了病人,通过自己的门诊用这种药给病人治病是可以的。
3、老中医通过自己搭配的草药治疗病人不违法,转卖人的行为与老中医无关。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老中医无关。即:老中医为病人治病,病人把剩余的药转卖的行为。如果老中医把药卖给无病的人再由他们转卖另论。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药品管理法》。按生产、销售假药由药监部门处里。没收非法所得,处销售额2-5倍的罚款。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按销售假劣商品罪由司法部门处理

没有犯罪。
一般来说,只要老中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或挂靠,对于老中医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秘方,属于老中医个人智力成果。公开与非公开由老中医决定。
如果卖出去的药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甚至造成死亡的后果,这时候老中医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谋取大量钱财是患者与转卖的人的关系。并不能认为与老中医有医疗关系。如果老中医眼红转卖人利用他谋取了大量利益,那老中医完全有能力去控制。

情况不清楚,如果医生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制作的药品由朋友使用,当然不是违法行为。

第一,没有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啊
第二,没有国家给他颁发的药品批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