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求关于解聘协议赔偿事宜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36:47
我们在公司工作七个多月,已签了一年的正式合同,前两天他们通知我们“公司2008年整体业绩不理想,为节约开支,控制成本”的理由进行裁员,并被告知三天后离职。
请 问我们可以拿到多少的补偿,
除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外,企业是否还需要赔付赔偿金。
现企业给的解聘书只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补偿(我们分基本工资、岗位 工资和绩效工绩),并要求我们签解聘协议 ,合法吗?
速求?

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复如下:

1.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违法无效。

2.经济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岗位、绩效、奖金、补贴等。

3.另应付上述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4.你们有权拒签解聘协议。

5.建议:

先投诉至劳动局,无果,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局〉申请仲裁。必获支持。

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