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婚姻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36:47
我是上门女婿,结婚五年了,现在跟妻子不和经常吵架想离婚,结婚时我带来彩礼钱共三千六百元,并在他们的迫使下(否则就不让结婚)签了协议:中途若我提出离婚财产都全部分配给妻子,现在我们有一个儿子和女儿请问我若要离婚子女和财产会怎样判决呀?谢谢!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1\法律上男女平等,男到女家和女到男家都是一样的,上门女婿是传统思想观念的叫法,其实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在婚姻存续期间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离婚子女双方都有抚养义务,象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儿子归一方抚养,女儿归另一方抚养,当然一方困难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有帮助义务;
3\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般各一半,但是由于你签定了财产协议,所以会按照协议执行;
4\你所说的受胁迫签定得协议,你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撤消该协议,但要提供相关证据证实你的撤消请求;
5\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对子女是个感情上的伤害,最好正确对待,双方应互相理解和沟通,相互体谅!毕竟多年的夫妻有点摩擦是正常的,实在不行确已感情破裂的,协议离婚也是不错的选择.
http://blog.163.com/sun05.32/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首先你要提供他们迫使你签协议的证据,彩礼可退。
婚后财产平分,若孩子的非抚养方应付抚养费。
3600你至于么?
真是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