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裁员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12:17
您好,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我想咨询下

我今年10月21日与公司签订2年的工作合同,现在公司准备裁员,如果我被裁员,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公司事前并没有通知(PS.我之前工作经验为3年,05年6月参加工作。)

谢谢

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就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1.要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事前没有通知,就直接叫你走人的话,还要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既不给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又不提前通知你的话,那么单位要支付你双倍的(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 额外的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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