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限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3:52:36
请问在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没有什么规定?

对于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业务招待费现在是四六开,就是企业必须承担40%(就是要纳税调增),还有60%可以进入费用,但是这里的60%并不是无限制可以列支的,金额不能超过全年收入的千分之五。

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调整中,经常涉及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具体分二种情况,有关教材上的计算公式为:

1、年营业收入净额A<1500万元,扣除限额=A×5‰

2、年营业收入净额B>1500万元,扣除限额=1500×5‰+(B-1500)×3‰

对第2种情况,笔者根据实践,可将其公式简化为扣除限额=B×3‰+3万,从而减少计算量,供各位参考。(注B>1500万元)

例:某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净额为3200万元,

则按简化公式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200×3‰+3万=9.6万元

附:证明:

假设某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净额为B(B>1500万元),则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为:

原扣除限额计算公式=1500×5‰+(B-1500)×3‰

=1500×(2‰+3‰)+(B-1500)×3‰

=3万+1500×3‰+B×3‰-1500×3‰

=B×3‰+3万 即为上述简化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