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警察同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22:05
前几天一次喝醉酒,打了人,被110捉去,挽留一晚,写了口供,签字画押。交了500元压金,开了收据,上面写着因殴打他人案需外出,就放我走了,说这钱三个月后可以拿回去。我是个大学生,不知道这个对我有什么影响,会不会留案底?最好说得详细些,我很担心这对我以后个方面的影响。

等你走上社会就明白这些身外之物一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自身的各类素质(实力、诚信、情商等等)

500块钱不要,就没案底,呵呵,现在的社会你还不明白啊,500押金?借口而已,以现在警察的装备,找你简直易如反掌,还需要交押金?呵呵,学生啊还是,跑几年就明白勒,别动不动就打架,冲动是魔鬼,你也是大学生了,有些时候因该克制一下自己,

在公安机关内部会有案底.但是不会在档案中留记录.

我看应该不会留案底,因为只是殴打他人,如果对他人身体造成的后果不是很大的话,那就不会留案底,如果严重的话,那可能会上法庭导制留案底,不过你是喝醉酒,那因该是没恶意的,所以也不可能留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