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5:25:52
大家好,我工作于一大型国有企业,是所谓的“外聘人员”,要到该公司驻阿联酋项目部工作,在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境内工资每年8万元人民币,如果全年在境外工作,则全年1.7万美元,但是当我在阿联酋项目部工作了半年之后,发现我所做的岗位是清关主管的工作,十分繁忙,而其他各科目主管由于他们是该企业的“正式员工”,都比我的劳动合同工资要高出很多,并且他们所享有的福利也是不包括我在内的,为什么同样工作只是因为“外聘”和“正式”员工就差别这么大?是否有我国法律作最有力的依据来向人事部门申请提高工资,实行同工同酬?当初的劳动合同中的薪酬规定难道就真的要一直沿用下去,永不更改么?难道该公司的所有工资调整都与我无关么?这样是不公平的。谢谢大家解答。十分感谢。

一是逐步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各项应得待遇;二是要提高正式员工的自身素质,鼓励正式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更上一个台阶,达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实际水平;提供能证明自己文化价值的各类学历文凭、技能证书,这样才不会给企业在薪酬设计、绩效考核时,尤其是在对正式工岗位工资定性时带来劳务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的麻烦。否则你给正式员工三千元,给劳务工一千五百元就说不过去,违反了同工同酬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总的来说,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最根本的解决方法,第一是平等对待每一个劳动者,包括劳务工,这可能会增加你的人力资源成本,但是违法的成本会降低;第二是提高员工的素质,让员工成为企业的核心员工。有核心员工,那么肯定有非核心的员工,可以把劳务工归为非核心员工,劳务工本身就不是你公司正式的员工,是劳务公司的员工。核心员工的工资自然可以比非核心员工高,这样,正式员工的工资高于劳务工的工资,在法理上就可以说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