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期间试车出了车祸,责任如何认定?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3:15:01
我父亲被一辆在修理厂修车期间试车时的凌志撞伤,(肇事方全责)我对车主、修理厂、肇事者进行起诉,在我起诉的同时,车主和保险公司对修理厂也进行了起诉,我想知道,我告的这三方各负多少责任?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有赔偿
最好有具体的法律条例,或者法律承认的文字说明

保险公司的保险协议上有约定,在修状态下的车辆是不符合保险赔偿范围内的。
如果车主手里也持有维修时,车辆进厂时的委托维修单,证明车主已经把车完全委托给修理厂了。
那么维修期间肇事车辆是委托给修理厂的,肇事人也是修理厂的,保险公司的约定中有拒绝赔偿在修车。

那么我个人认为 修理厂全责 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

但如果维修厂在接此车时 没有开具委托书 车主也有责任

如果托修书的书面维修结束时间早于事发时间,那么保险公司则是主要责任。

综合细节部分才能评断
以上 仅供参考

具体条例我不知道!不过你不须要问这三方哪方责任多少,其实他们是连带责任!谁也少不了!保险公司赔偿最多,个人应该没什么大责任!

你这样的情况应该是修理厂和实际开车人的连带责任,车主和保险公司没有责任.

就保险这块来说,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承担责任进行赔偿的。因为条款有明确的责任免除。不过既然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

我认为修理厂这边责任应该大。至少要占7成。全责也无可厚非。车主和保险公司只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谁的责任你不要管,最主要的是赔偿问题。你要认住车就好了,没有人管就提请法院把车卖了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