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啊'民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9:11:32
甲将电视机交乙保管'乙以自己名义卖给丙'丙不知情'且支付相应对价'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未定还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丙不知情且支付了对价,所以是善意取得.如果丙没有支付对价的话,甲可以撤销乙和丙之间的民事行为.所以,甲只能向乙请求赔偿

无权处分行为致使效力未定,但善意取得是其例外。
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丙构成善意取得。
甲对于其所受损失有权向乙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