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09年春节法定休息多少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5:21:31
想要做些补退工作

  • 民政局属于国家事业单位,肯定会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放假安排执行,而且周六、日是双休的,不过由于其特殊性,放假期间肯定是会安排人员值班的,但是不办理业务。所以,春节七天假期中,民政局也是放假的。有值班,但是不办理业务。

  • 2009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2009年元旦放假3天:2009年1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4日正常上班。
    2009年春节放假7天:2009年1月25、26、27、28、29、30、31日放假七天。1月24日、2月1日正常上班。
    2009年清明放假3天:2009年4月4、5、6日放假三天。7日正常上班。
    2009年五一放假3天:2009年5月1、2、3日放假三天。4日正常上班。
    2009年端午放假3天:2009年5月28、29、30日放假三天。31日正常上班。
    2009年中秋国庆放假8天:2009年9月26、27、28、29、30、10月1日、2日、3日放假八天。4日正常上班。

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